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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要搞清楚的夫妻是否为事实婚姻。在我国,1994年以前未,但以夫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才能被称之为事实婚姻,94年后的只能被称之为非法同...
1、非婚生子不存在离婚的说法。 2、但是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和普通婚生子女的权利是一样的。 3、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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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该日期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此,如果你们是94年后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的,也没有补办婚姻登记的,只能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有子女须抚养,财产须分割的,法院会受理。
事实上,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符合婚姻实质性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实施后,只能由男女协商终止。
男女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离婚时,须带以下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居住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男女双方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明; (4)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另外只有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关系同居的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的,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按同居关系处理,不许办离婚手续可直接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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