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事实上,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符合婚姻实质性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实施后,只能由男女协...
男女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离婚时,须带以下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居住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男女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要看你们所谓事实婚姻在什么时间,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形成的关系,则不存在离婚问题,属于同居关系。可以通过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或解决小孩抚养权的归属来撇清你俩的关系。
事实婚姻离婚应当先补办结婚登记后再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的方式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不管是否补办登记手续,法律承认其效力,因此,在离婚时按照合法的婚姻关系处理,夫妻之间具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财产分割权、子女抚养权和财产继承权。 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事实婚姻,要想离婚时享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这样,当事人之间就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只享有同居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如夫妻财产权、继承权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2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4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