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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符合婚姻实质性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实施后,只能...
事实上,婚姻离婚比较少见,根据法律规定,未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应区别对待:1、根据事实婚姻处理。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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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离婚是在婚姻情况下根据不同的时间处理的。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的,只按同居关系处理。
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该日期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此,如果你们是94年后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的,也没有补办婚姻登记的,只能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有子女须抚养,财产须分割的,法院会受理。
男女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离婚时,须带以下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居住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男女双方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明; (4)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另外只有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关系同居的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的,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按同居关系处理,不许办离婚手续可直接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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