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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符合婚姻实质性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实施后,只能由男女协...
男女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离婚时,须带以下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居住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男女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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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要搞清楚的夫妻是否为事实婚姻。在我国,1994年以前未,但以夫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才能被称之为事实婚姻,94年后的只能被称之为非法同居关系。不过不管属不属于事实婚姻,和婚生子女的权利都是一样的,离婚或分手时,孩子的问题父母可共同协商来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进行起诉。我国《》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事实婚姻离婚的子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抚养权归属,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对于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需听取其对抚养意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者母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生活所形成的婚姻,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的实质要件。双方的若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后,即使以夫妻名义同居,也只属于同居关系,不属于事实婚姻。二、对于事实婚姻关系与合法的婚姻关系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依据不同。根据法律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属于事实婚姻关系,无论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如果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即使不能调解和好,只要夫妻感情未彻底破裂,又无判决离婚的其他特殊情况存在,将判决不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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