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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有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要经发包方同意。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让等方式流转的,其合同必须经村委会签字盖章和乡镇政府鉴证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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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包方同意。规定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方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和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只需向发包方备案即可,这是因为:一方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得原由的承包关系终止,发包方与受让方要确立新的承包关系,特别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转让,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关系也不再是集体经济组织与成员的内部关系,受让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承包主体资格,是否具有承包经营的能力,直接关系到承包义务的履行。另一方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将使承包方失去土地,如果由承包方随意转让土地就可能出现某些人为了欠窄还钱或游手好闲,将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款项花光后,又要集体经济组织为其负担生活保障或又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承包地的情况。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许经发包方同意是必要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转让土地的,发包方应予准许。
你好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所以,土地承包的流转方式很多,比如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流转方式不同,权利的享有也就不同。2、本案中,如果采用的是“转让”的方式,那么连同土地和林木都转让给了受让人,原承包者失去了所有的权利,土地和林木补偿款都属于新的承包者。但是如果采用的是出租的方式,那么对于土地本身,原承包者是享有权利的,可以获得土地的补偿款,而林木的补偿款一般属于承租人。3、所以,如果你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的是转让方式进行流转的话,土地和林木补偿款是属于现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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