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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的个税一般由企业代扣代缴,即企业为扣缴义务人,税法的规定在发放工资的次月15日之前企业要为员工申报缴纳个税, 实际工作中,一般是月工资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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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扣款(按在岗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计算) 1.养老保险金——企业为职工交20%(私营企业18%,个人雇主12%),职工(雇工)个人交8%; 注:从2006年1月1日起,企业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高于20%的,统一为20%;部分地区私营企业以及农村各类扩面企业现行缴费比例低于20%的,从2007年起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逐步过渡到统一比例20%。 从2006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规模由11%调整为8%,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帐户。参保人员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帐户。2006年6月30日前已建立的帐户储存额维持不变. 2.医疗保险金——企业为职工交8%+补充医疗1.2%=9.2%,职工个人交2%;(1997年开始) 3.失业保险金——企业为职工交2%,职工个人交1%;(1986年开始) 4.工伤保险金——企业为职工交0.6,职工个不交;(2002年开始) 注: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应按规定参加工商保险。 5.生育保险金——企业为职工交0.9,职工个人不交。(2002年开始)
迟到,属于缺勤,只是缺勤的时间较短,迟到的时间没有劳动,不发给报酬符合法律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因为迟到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劳动者还应当赔偿损失。对迟到工资的具体扣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所谓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指制度经过全体职工讨论、制定过程中有工会和职工代表参与,且经过公示,内容合法。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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