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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详情请见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等。附: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
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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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业禁止是你的法定义务,即使没有类似协议,你也应当遵守 你所说的应该是竞业限制条款。 如果劳动合同中写明了《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那么肯定对你有所不利。 你现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上述两份协议,然后向公司说明该协议你并未签名认可,签订合同时也并未看到这两份协议,看公司有何说法。 具体内容已经回复过
1、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法人的商业秘密或对劳动者的竞业限制,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双方即便未订立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但是存在口头约定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如果泄露或不正当使用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90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3条
1、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是可以同时签的。或者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达成一致,在劳动合同中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也是可以的,但是当事人的约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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