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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代签劳动合同公司这事,你和公司只是委托与代理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代理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这是商业保险机构一贯的垄断做...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义务,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是违法的行为而且违法的行为付出的代价更大。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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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现在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并从08年6月到09年5月支付双倍工资。2:补交保险要看你在08年5月前就知道单位未给你缴纳劳动保险,或者在08年5月后知道单位未给你缴纳劳动保险,如果在08年5月前知道单位未给你缴纳劳动保险,你就只能要求单位补缴纳08年5月至今的劳动保险,如果在08年5月后才知道单位以前未给你缴纳劳动保险,那么你就可以要求该单位为你补交2004至今的保险。不管是仲裁或者诉讼,都有时效期,一般为一年。
不是必须的。劳动合同上不一定要法定代表人签名,也可以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名,不论是法定代表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签名,认定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是有没有加盖公章。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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