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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对性是否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搬离

2022-10-06
可以。《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举例说明:甲将房屋出售给乙,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后甲又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丙,且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 1、根据区分原则,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乙基于合同债权对房屋的占有为有权占有。在将房屋出售给丙之前,所有权人甲不得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2、债权具有相对性,因此乙基于债权取得的有权占有也具有相对性(仅对债务人甲构成有权占有),乙相对于丙则属无权占有。新的所有权人丙可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即丙可以要求乙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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