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可能你理解法规有误解你提前解约公司不同意那你是违约了依合同和法律规定要支付赔偿金的我不知你的档案在不在公司如不在你走了估计公司也不会向劳动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二、 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就不需要提前通知:(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任务的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不足额支付费,是否可以视为未按约支付劳动报酬,未作出进一步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社会保险费中除了相当一部分是国家用于社会统筹外,还有相当部分是单位代缴记入劳动者帐户的,本质上属于劳动者个人收入,其性质相当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8,2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