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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存在以下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除非出现违反规章制度重大过错等,否则,单位通常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即使劳动合同期间期满的,劳动合同也应依法续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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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的规定,怀孕的妇女,在职期间,是不可以被辞退的。依据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一些情形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依据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提前解除的属于非法解除,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双倍。
女职工怀孕被解雇索赔的,按工作年限计算。标准是每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但补偿不得超过12个月。
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第42、47、87条)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根据我国《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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