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担保人的责任,监被担保人及时报案。《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担保人应履行以下义务:1、监督被担保人遵守本法第69条规定2、发现被担保人可能...
法律没有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具体享有的权利,只规定了其所负的具体义务:监督被保证人发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刑事强制措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保证人的权利,但明确规定了保证人的义务。担保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被拘留或者暂时解除拘留。因此取保候审一般分为物保和人保,而作为保证人的保证人应承担以下义务:①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传递信息时及时到达案件;(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②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违反上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保证人违反保证义务的,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保证人未履行监督和及时报告义务的,经核实属实后,对保证人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认为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逸的,保证人协助被告人逃逸,或者保证人知道藏匿地点但拒绝向公安司法机关提供的,保证人也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监督被保证人在法律规定的被保释候审期间履行义务;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违反法律规定的,被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核实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被保证人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串通,协助被担保候审人逃明知藏匿地点,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担保人的刑事责任。取保候审保证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由公安机关认定,由公安机关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5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3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