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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店要交房产税。根据《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房地产出租的,以房地产租金收入为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商店租赁需要支付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是根据房地产馀额和租赁收入向所有权人征收的税金。所纳税额=租金收入*税率(12%)。房地产税征收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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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个人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的应当缴纳房产税。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因此,自有房屋商用应当缴纳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适用税率为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开发企业利用商品房作售楼部的情况,应自开始使用售楼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作为自用的售楼部,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其售楼部房产原值的70作为房产税应纳税所得额,再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 在房产原值的确认上,分不同时段计算并交纳房产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21日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的规定,即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的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房屋原价。从2010年12月21日起,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的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综上所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自用房产是不用交房产税的,至少在目前仍旧是这样,但是,最近吵得沸沸扬扬的财产税,对个人自用住宅征税,为了打压房地产,是否会真做有待观察.法源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房产。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果是商用,那得缴税,自己公司拥有的房产(厂房也算),按房屋原值扣除10%-30%(比率由当地政府认定)后,按1.2%(年)计征,每年缴纳,具体纳税时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这个税您得去税局先核定,因为这还牵扯到地下室的问题(财税[2005]181号);如果是出租的,公司的部份,按应收租金缴纳12%,具体缴纳时间同上,如果是个人租给个人的,按4%计征房产税.至于您问的房产税要交多久我也不知道,但是,只要您拥有,就得交税,有四种情况您可以不用交:1.住宅自用;2.卖掉以后;3.商用(含厂房)大修超过6个月以上,去税局备案;但是修好后要重新核定每年应纳税额.4.灭失之后;例如地震洪水火灾等灾害使原房产灭失的.您问的一次性支付,不是房产税,我个人揣摩,是否是“契税“契税是购房时一次性缴交,按当地规定,税率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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