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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下简称《分级》)公告,《分级》将于2017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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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雇佣关系主张赔偿;2.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目前我国对人身损害伤残鉴定适用的两种标准,一种是适用于工伤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标准,一种是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对于其他人身损害案件伤残等级鉴定适用何种标准,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1、你问的这个问题没有直接关系,雇佣关系与伤残鉴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仅仅在逻辑上存在一定联系,即当发生受伤时,需要用人单位参与。2、只有到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员工发生了受伤且符合法律规定被认定为工伤,单位才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与责任,即使存在雇佣关系,你发生了受伤或者其他意外而不能归为工伤范畴,你也不能让单位有所行为。3、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逃避责任你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畴解决,要求单位惊醒法律规定的补偿或补助或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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