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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已经给你上了工伤保险,则受伤期间的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照投保的工资基数发给。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上工伤保险,则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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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03号)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对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进行调整,现将待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调整: 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其中增加额不足下列金额的按下列标准调整:一级265元,二级255元,三级245元,四级235元。 伤残津贴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差额在原享受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 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至六级并领取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 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护理费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增加后未达到下列享受标准的调整至下列标准:完全护理依赖2478元,大部分护理依赖1982元,部分护理依赖1487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增加额不足85元的按85元调整。
工伤期间的工资应当按照原工资待遇标准发放,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对于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是属于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情况,但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工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各地,如:《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四十条规定: 职工治疗事故伤害所需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 所以说是有义务为工伤员工垫付医疗费的假如你对于公司有义务垫付工伤待遇吗等知识还有兴趣,想要更加深如的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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