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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都有哪些流程

2021-11-30
拆迁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国防、外交、交通、文化、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旧城改造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征收范围,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并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政府行为。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为例,程序主要包括: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准文件后,应先到派出所和房管站复制征地范围内的人口和财产,并按表格逐一登记,上门核实。 二是作出征收决定。为确保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三.发布征收公告。 征收决定一经作出,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以公告或者其他形式公布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同时做好房屋拆迁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四是拆迁评估。被拆迁人应当选择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测量和评估,并作出评估报告。五.签订协议。 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地区关于安置和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和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6、实施拆除。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当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及时拆除空置房屋。

相关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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