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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庆市7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七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92889元、最低为18577.8元;...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级工伤赔偿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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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工伤七级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应当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为用人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3、交通费、食宿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护理费。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所产生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负责。 5、康复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该笔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辅助器具费。职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照常支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办法》规定,怀化工伤职工鉴定为七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10元/天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3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5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1.根据我国的《工伤赔偿标准》七级工伤应获得如下赔偿:2.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收入工资计算,由社保工伤基金支付)4.解除劳动合同后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的本人工资;(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收入工资计算由社保工伤基金支付)5.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25个月的本人工资;(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收入工资计算,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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