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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风景区道路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
景区道路工程保修期为1年。市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管理的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由维修单位负责维修,单位投资建设管理的道路由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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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风景区道路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风景区道路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风景区道路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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