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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只负责治疗和出具诊断书,工伤认定由当地人社局下属的工伤科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
慢性颅内血肿属于轻伤一级,不构成重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1.3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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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从急性支气管炎发展到重症肺炎,是疾病本身发展的自然过程,但医院在确诊是急性支气管炎后未予以重视,简单开药后让患者回家服药治疗,使患者延误治疗病情急剧加重,医院有明显的过错。至于后期到医院治疗抢救有无过错,是否构成事故需要根据病历资料才能初步判断。建议复制并封存医院病历资料,携带相关资料寻求专业律师协助索赔。
属于工伤,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工伤认定、评残、计算赔偿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可能有。如果是由于医护的过错给患者造成医疗损害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及其家属可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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