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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
(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以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扣除费用6万元和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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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间接法。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通俗的理解为工资、薪金所得总额(如果基本工资按3000算的话,为),(单位应该为你交了保险了吧)减去个人交纳部分的社会保险额和住房公积金(社保大概金额200,自行按实际数算),减去不征税部分(这一部分不知你是否涉及到了,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总的来说就是工资、薪金所得总额-个人交纳部分的社会保险额-不征税部分,起征点2000,超过2000的部分为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大概算算就是=9800,为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按20的税率扣除,速算扣除数375(参考楼上同胞的)=9800*20%-375=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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