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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送和买卖交税是一样高的,赠送视同买卖计算缴纳房子契税。 2、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的赠与合同,这份合同并不是签订之后就立即生效,而是必须等赠与人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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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赠方要交的税 1、受赠方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就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明确。《通知》规定,以下三种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除上述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受赠方需缴纳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二)赠与方要交的税 赠与方需要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其计税依据是《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上述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或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进行核定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为营业税应税行为,这里的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这是一般的原则性规定,但对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作为“特案规定”纳入了视同销售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骉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骍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中曾规定,只有单位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才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不征收营业税。而按照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个人无偿向他人赠送房产,出赠方也要缴纳营业税。 (三)双方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属于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因此,个人无偿赠送房产,出、受赠双方都需要按0.05%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也就是说,一方当事人发出赠与或受赠与的要约,而另一方当事人作出同意接受赠与或者同意赠与的意思表示,则赠与合同即告成立。由于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无偿给予他人财产,因此,赠与人必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并且应当对赠与物享有处分权。受赠人可以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人不得以受赠人无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主张赠与无效。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的,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另行补办过户手续。赠与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不同形式的赠与合同在效力上会有所不同。赠与合同成立生效后,赠与人即负有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如果不履行给付标的物义务的,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如果赠与人故意不告知标的物有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赠与要交2%的公证费和0.5%的评估费(100万元内),3%--4%的契税(各地标准不同),0.05%的印花税及少量费用。买卖过户时要交1.5%--2%的契税(各地标准不同),0.1%的印花税(双方合计)及少量产权登记费用。如购房时间起未满五年,还需交5.55%的及附加,1%的个人所得税。关健是赠与的房产无论何时再转让都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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