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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可以不给赔偿吗?

2022-07-05
通常是每工作2年,予以一个月工作的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注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遣散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限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劳动者月薪水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准则按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出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水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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