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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话费发票上注明的是员工个人名字,是需要并入职工福利费中一起计算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
按照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企业为职工住房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企业发放的供暖费及物业费补贴属于为职工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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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对于企业职工工伤药费及赔偿款是否可以税前扣除未作出明确,各地税务机关在实践中处理也有不同。实践操作中,也引发了不少争议。 “由于企业生产机器运行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两名职工受伤。最近,两名职工痊愈出院。请问受伤职工的医药费及赔偿款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企业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并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企业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另外,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对于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的待遇等给出了详细的说明,各地政府对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也有明确。但以上规定及相关所得税法规对于企业职工工伤药费及赔偿款是否可以税前扣除未作出明确,各地税务机关在实践中处理也有不同。如,大连市地税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企业根据《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的规定,向因工伤、残、死亡的职工及家属支付的工资、各种补贴和补助等福利待遇,允许税前扣除。 有些地方的税务部门却认为,纳税人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意外安全保险可以税前扣除,但工伤赔偿款不允许税前扣除。 鉴于以上规定,提醒纳税人:1.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尽量及时取得相关的事故鉴定证明以证明事故的真实性,认定工伤的关键在于是否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2.按照当地政府的相关文件制定赔偿办法,并与职工签订相关赔偿协议。3.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赔偿标准。4.若企业已参加保险,赔付金额应扣除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工伤赔偿,对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应由工伤保险支付。5.企业为履行劳动合同发生赔偿款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福利费用,企业应在税前扣除。
XXX学校校长财务人员,2011年1月至9月扣教师工资200元不等的三险一金约20万,又在2011年年终教师绩效里又扣了每个教师全年的三险一金。他们没把这20万退给教师,也没给教师说扣重了这回事,也没在2011年的年终教师总结大会上公布这笔20万的收入账。就在2012年3教师们认为2011年绩效有问题时,举报检查时以及检查后,也没有向教师公布学校多扣每个教师20万的事。校长财务人员把这笔钱一直隐瞒到2013年3月11日前,都没向学校行政人员及教师公布。在2013年3月11日举报学校近两年绩效工资有问题后,校长财务人员就主动承认这笔20万元钱的事,并急于退还给教师。
所谓“私车公用”,是因公司自有车辆不够或者员工特殊岗位等原因,员工个人将自有的车辆用于公司的公务活动,公司由此给员工报销的相关费用,如汽油费、路桥费、汽车维修费等。“私车公用”的车辆虽然属于个人所有,但其用于公司公务支出,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公司承担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私车公用”发生的相关费用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条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但若无偿使用会有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核定租金要求纳税。 2.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使用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租赁支出和承担的费用能取得发票。员工取得租金可以申请税务机关。 4.费用支出属于使用汽车发生的,对应该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不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车辆保险费;维修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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