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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
后房产属于男女双方共有,双方平均分割。而不是按照谁出资多谁占有房屋或占有的房屋份额大,可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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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房产属于男女双方共有,双方平均分割。而不是按照谁出资多谁占有房屋或占有的房屋份额大,可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起诉。
后房产属于男女双方共有,双方平均分割。而不是按照谁出资多谁占有房屋或占有的房屋份额大,可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起诉。
1、房子贷款未还完离婚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谁归还贷款,但是对外不发生效力。协议不成的,如果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那么就属于一方个人的债务,房子归属于谁,抵押贷款就有谁归还。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债务的归还依然是双方。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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