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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本人工资,伤残津贴:...
1、医疗费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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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09)50号通知的规定。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除了医疗费用、护理费、交通费及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等费用外,你还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具体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九级是8个月本人工资 2、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是4个月浙江省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290元) 3、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是4个月浙江省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级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11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社保机构支付。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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