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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离不离职都可以向用人单位讨要薪资。讨要工资是必须出具证据的,一般劳动者要出具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
方法: 1、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局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原因:不为劳动者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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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作交接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等。如果单位在你离职1个月才出具离职证明是违法的。你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1、劳动监察一般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的劳动局)内,劳动监察投诉不收费; 2、投诉时,需要你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果有与这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一起带着,比如工作牌、工作证、劳动合同等;没有证据也一样投诉; 3、到劳动监察投诉时,在那写一份投诉申请即可,劳动监察有表格; 4、一般劳动监察在60天内处理完毕。当然能否处理,也要看你当地劳动监察的执法力度。 5、其余不懂的,可以看《劳动监察条例》
是离职证明,求职时需要。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怎样办理离职手续?第一:要进行必要的工作交接; 第二:财务要算清,工资结算到哪一日;如果你有欠款或借物,都要马上归还; 第三:如果你的档案和保险在公司,得找到接受单位或者转到劳动中心。当然,这个如果来不及办理办,公司会把你的档案和保险转到劳动中心; 第四:开离职证明并加盖公章。不管新的单位需不需要,最好开一个,不仅以免有多余的劳动纠纷,而且还是你的工作经历证明; 第五:有的公司会让离职员工签保密协议和三年内禁止为同行业或竞争对手服务的协议,这个签了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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