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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单位应给于员工停工留薪,无需提供病假证明。工伤得到认定后,停工留薪期就结束了,不再享受工伤医疗和疗养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了。此后,要...
医疗期之内的应当发放病假工资,缴纳保险。超过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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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自己去医院将相关资料拿到手。再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张权利。首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认定为工伤的,再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是所谓的伤残鉴定),可根据鉴定结论主张相应的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情严重的,根据鉴定结论还可依法主张后期护理费及伤残津贴等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业病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四)项限定,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职业病治疗,在患职业病所在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组织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即符合限定准则的花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所在单位按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给停工留薪期薪水福利。患职业病的工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贴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此后,职业病复发治疗花费自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由受到伤害或者发生意外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路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职责的交通意外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意外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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