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双方仅仅是雇佣劳动关系,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构成工伤以后鉴定劳动能力损伤程度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劳动者工资水平、年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计算即可,具体要看你的实际情况。 如果是一般的雇佣过程中构成伤害达到伤残的话,要根据伤残等级计算相关损失,误工费、护理费等也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形计算。
如果双方认可存在用工关系,当然可以按工伤处理。这种方式程序繁琐但是赔偿金额不会低。但是,从陈述看,只是私人间提供劳务,雇主应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项目包括医疗、后期医疗、护理、误工、营养、伙食、交通、伤残赔偿金等费用。计算得结合票据、医嘱、鉴定意见、相关证明等计算。
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流程进行赔偿。如果不雇佣方主体不构成劳动关系存在的条件,那么也是可以根据人体损伤进行赔偿的。 工伤赔偿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可以根据人损赔偿: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9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