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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公司加班,就有加班费,不管是不是试用期。工作日加班工资不低于平时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不安排补休工资不低于平时工资的200%;法定...
加班费不到一个月。加班费与入职时间无关。只要工人在休息时间听从用人单位的安排加班,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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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个问题可以写一篇论文的。 从你的表述来看,你的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所以没有加班费。 非全日制用工的主要特点是:1、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2、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全日制用工的主要特点是:1、基本工时制度(通常说的每周工作不超过40个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2、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3、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规规定的加班是针对全日制用工的,并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但是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形成了劳动关系,如果发生工伤的,依照工伤的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3.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三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加班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4.需要按照下列情形向你支付加班费: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5.加班时间都应当支付加班工资,每月休息两天、每天工作12小时不给加班费,严重违法。你因为公司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工作年限X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工作28个月,应当支付2.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7.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每周加班一天,应当由单位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休息日(也就是周末了)可以以后补休,而且是加一天班就要补休一天,平时加班、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能以补休为理由拒付加班费。 2、工资依据你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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