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企业要调动员工岗位,应征得员工的同意。 2、企业以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立,其本身是由于企业的过错而不是员工...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可以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2、一般职工最常见的做法就是“以调岗不合理为由拒绝上班”。首先,以旷工之名行使合同解除权需要基于两个重要前提: (1)岗位调整是合法合理的,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假如岗位调整不具备合理性,其纪律处分也就失去了先行的依据。 (2)员工的行为属于“旷工”,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即属于旷工。 3、对于员工不服从调岗,企业应当注意审查调岗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不急于做出处分决定,在双方处于争议状态(特别是员工已申请仲裁)的情况下,单方的处分行为往往被认定无效。
企业要调动员工岗位,应征得员工的同意。企业以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立,其本身是由于企业的过错而不是员工的过错,你有权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具体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以上就是公司调动岗位员工不同意问题的答案
员工服从公司安排本是分内之事,问题出在公司岗位出现重大情势变更,规范的公司就员工去留应该与员工充分沟通,客观的处理,选择自愿原则,愿意去的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不去的解除合同,按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每年一个月的正常补偿金。 但实际操作上,用人单位公司往往采用欺骗和欺负的手段让员工被动接受或痛苦选择,要么无条件服从去异地工作,要么自己向公司写申请辞职报告。前者自不必讨论,后者存在员工单方面解除合同,公司不给补偿的法律规定,这样严重损害职工合法权益。 对此,建议员工集体维权,必要时可以求助政府劳动部门协调,不要轻易写辞职申请。以免合法权益丧失或受到损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8人已浏览
321人已浏览
1,479人已浏览
3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