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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劳...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通知,浙江高温费发放标准为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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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2015年,浙江省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仍然是6月-9月共4个月。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高温津贴应按月发放。什么样的天气算高温天气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都算。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缩短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能扣工资国家规定: 1.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最重要的是: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工资。什么是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按照国家规定,搬重物、锯刨、挖掘等属于重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属于中等劳动打字、缝纫等属于轻劳动。 3.单位应提供高温劳动者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该发的钱要发,该做好的高温天劳动保护也必须做好。省人力社保厅等职能部门要求: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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