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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
没有残疾,没有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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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具体工伤伤残等级才能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具体赔偿规定可查看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工伤处理: 1.申请工伤认定:参保地(未参保: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 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等级计算工伤待遇。 工伤赔偿包括: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辞职的还有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如果请病假,病假最长期限为24个月,病假期间按本人工资80%发放病假工资。
工伤骨折但是未定残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误工工资,交通费用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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