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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予以支持。但抵押人清偿债务抵押...
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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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方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社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员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0天内持有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备案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屋租赁的登记。租赁住房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的工作岗位负责接受住宅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审查,税收负责人对住宅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审查。商社取得预售许可证上市买卖后,每所房子只有一个号码,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预登记,买房后签订合同,这所房子的合同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不想买的话就不能改名,只能买卖两所房子。
抵押权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从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从抵押权生效的条件来看,抵押权登记包括形式登记和实质登记。所谓形式登记,是指登记对抵押权的生效只具有确认或证明的效力,而没有决定其能否生效的效力。也就是说,抵押合同的生效,公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预抵押登记制度,就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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