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广东女职工2020年产假80天。根据我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陪产假...
1、广东省男职工计划生育内生育子女可以享受15日陪产假。 2、计划内生育二孩,广东男职工也享受15日陪产假。 【政策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规定2017年产假多少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广东2017年产假多少天 广东新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80天,合计178天。
2018年广东省产假有以下规定: 1、广东省男职工计划生育内生育子女可以享受15日陪产假。 2、计划内生育二孩,广东男职工也享受15日陪产假。 相关条例规定广东省男职工陪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受影响。 (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2)《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3、怀孕四个月以上包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4、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广州市产假文件规定: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产前半个月到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达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天以上的产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85人已浏览
919人已浏览
4,311人已浏览
2,5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