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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首先你的解除合同不违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
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补偿金。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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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因用人单位拖欠社保,未按时给您缴纳社保,您不能因此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社保,因为补缴社保不属于仲裁委受案范围,您可以到社保机构投诉用人单位,要求补缴,并要求对用人单位作出处罚。 其次,因为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您生育险无法报销给您造成的损失,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给予赔偿。 再次,关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问题,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您可以主张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 最后,关于生育险保险问题,原则是缴费累计满12个月即可报销。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建议您到当地社保部门详细咨询,如果无法报销,您可以向单位主张损失。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这部分,可以主张两个月工资。 2、非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法定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实践中,很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败诉,主要是因为证据不足。提供的证据应该至少证明两点:1、存在劳动关系; 2、工资收入状况。可以收集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资卡银行流水、工资条、打卡考勤记录、工牌工作服、劳动者署名的收发单、与工作相关的短信邮件、与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协商的录音录像、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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