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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购房合同丢失,可以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
购房合同丢失的,如果还没有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补办合同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已经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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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遇到该问题时,应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那么你指能把公证处人员请到银行去做公证,就是你们的借款合同,一般和你的购房合同是在一起的,然后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证明这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就可以了。如果银行不给你合同,你也没有熟人能吧合同借出来用一下,就是把银行那份合同复印,即使是开发商给你办的商业贷款,也要你亲自到银行去签字确认啊,然后去公证处做公证,就在你们办理贷款的信贷部门开就可以了。如果你真的找不到借款合同,银行是不会给你补办的,那你只能找银行的信贷部找你们办理贷款时银行存档的那份合同,产权抵押证明也是在银行办的,你们在银行签的那份合同不可能没有的
一、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理?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预售登记后办理按揭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理?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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