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公告阶段。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地补偿费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 2、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上述意见。如果被征收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实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3、对实施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可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行建议起诉,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可以在一年内起诉申请重新分割财产,这份土地征用所产生的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进一步给予您法律帮助,有几个问题想跟您核实一下,请问您现在离婚多久了?对方的想法是怎样的,是否同意给予您相应的补偿?对于离婚,谁是主要过错人?欢迎您来电详谈,以便我们给予您进一步的法律帮助。
补偿的标准如下: 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2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