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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
买断工龄属于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时的特定产物,一般企业不适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合同内约定待遇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可以通过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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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工龄"是违法的,是我国现行政策严厉禁止的侵犯员工合法利益的行为。 所谓“买断工龄”的做法,只是一种企业支付高额经济补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职工与企业解除了合同,结束了劳动关系,只是与原企业作了了断,对职工未来就业不产生丝毫影响。[B]职工离开了原来企业后有两种可能,一是进入失业状态,停止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种社保费用,但工龄仍然保留;二是被新单位录用,进了新单位,该职工的工龄仍然保留,国家规定的各种社保费用由新单位承担,无论是失业还是到新企业工作一直到退休,均按连续工龄和社保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因此职工的工龄是根本买不断的。劳动者须明确的是,“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1、可以签署变更用人单位协议,只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工作照旧,不存在经济补偿一说;如果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则不给经济补偿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2、工龄连续计算。3、正常工作,遇问题多多咨询。4、买断工龄是原来国有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说法,类似于现在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后的经济补偿。另,注意千万不要主动提出辞职;公司为了工作需要是可以进行调岗的,也可以工资进行调整。
买断工龄就是在这个单位每工作一年就要给你一个月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应存在“正式工”和“临时工”之分,用人单位招用职工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本案中用人单位内部规定的工作满1年才签订劳动合同成为所谓“正式工”和不满1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所谓的“临时工”的做法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并可给予行政处罚。 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第七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所以,只要是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应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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