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被鉴...
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给予补偿。请查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条《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视情况而定。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或者降低劳动合同待遇使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无故旷工,单位依照规章制度辞退该员工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制度落地”,即企业管理规章制度需要依据法律程序制定,并为员工知晓。 以此为前提,劳动者旷工行为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