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最低10万元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规定一次性缴足实收资本。认缴制的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登记审核实...
我国内资公司管理方式是,先在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名称核准,然后开始筹备,当资本金进入开户银行临时账户,经注册会计师验资后,政府才能批准公司成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最后的期限。 但是不应该违反现实的逻辑;不得超过企业营业期限。 实行认缴制后,投资者可以在公司经营年限内,按公司章程中约定出资的方式及期限出资。原《公司法》规定的两年内必须到位已经修改了。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比如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等。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 认缴并非不缴,股东仍需依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为货币资金的应足额存于公司账户,非货币资金应交付公司或完成过户手续。股东未按照约定实际缴付出资,是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 工商部门也会对公司申报的出资额、出资期限等进行备案,公司实际缴纳的金额也会在年度报告时进行公示。如果公司未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方面。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注册资本认缴多少年,根据现行公司法可以得知并没有特别规定认缴期限。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注册资本门槛和验资报告的规定,而是规定公司设立或者变更的时候,由章程约定出资期限即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1人已浏览
1,256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6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