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注册资本认缴制在多少内缴清是根据自己公司的章程来决定的,并非强制要求,如果设置为两年就要在两年内把资金到位的。...
没有最后的期限。 但是不应该违反现实的逻辑;不得超过企业营业期限。 例如:两股东约定出资期限为1000年,而且该企业营业期限为长期。实际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确定。因此,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股东的出资期限。根据一般习惯,出资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如果达到20年,也可以通过修改章程来延长出资期限。但恶意延长出资期限的除外。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最低10万元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规定一次性缴足实收资本。认缴制的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登记审核实收资本,设立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在章程里约定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即可前来办理营业执照。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实缴到位,但是不强制要求实收备案
大部分不需要,特殊行业需要。 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896人已浏览
821人已浏览
3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