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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在合同上写明作废可以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但是一方擅自写明作废的,并不能使合同作废。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在合同上写明作废字样,该合同无效;如果是一方擅自注明合同作废,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影响合同效力,且应当承担违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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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无效。我们所说的合同无效,一般是指合同终止,双方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然后原合同失效。合同作废是否意味着解除合同,从文义解释的角度来看,虽然作废不是解除合同的规范性表述,但作废在文义上意味着终止,即除履行部分外,双方签订的合同的其他内容不再履行。因此,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作废后的后果。一方面,合同尚未履行,作废后的合同必须在双方的见证下及时销毁;另一方面,部分履行后,如果双方就合同作废达成一致,并对后续工作处理方案满意,为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合同应保留在处理方案完成后再销毁作废合同。
合同作废即合同的解除,出现约定解除或者法定解除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合同作废即合同的解除,出现约定解除或者法定解除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依据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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