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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第三次没有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三次不签有什么后果

2022-02-06
用人单位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次就应对方与你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签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此外合同没有到期解除合同,并且你没有存在违反公司规定,没有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没有其他用人单位也签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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