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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条文] 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二款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知道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并提供书号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 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的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本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提供书号、刊号、出版淫秽书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定罪处罚。为他人提供版本号,出版淫秽音像制品的,按照前款规定定罪 知道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并提供书号、刊号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出版单位事先与他人合谋,出售、出租或以他人身份出售 他以形式转让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出版号、版号,他人实施本解释 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出版单位应当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我来给你说一下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怎么判刑: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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