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
不能报销,未写公司名称的费用发票不属于本公司发生的费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财税2016第36号附件1第二十五条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可以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的应为抵扣联。企业购买车辆要获得的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此发票可以用于企业进项抵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即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印色为紫色,第四联印色为蓝色,第五联印色为红色,第六联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规格为241mm×177mm。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
企业名称由申请人在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时一并填报,无须预先申报核准,企业登记机关原则上不再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但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核准登记的,应当申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二是除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限制使用的名称外,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企业名称。工商部门将建立并开放包含记载于企业登记数据库全部企业名称的查询比对系统,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经系统校验1个工作日后,网上自动反馈校验结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1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494人已浏览
1,3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