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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赠与房产是否需要缴纳相关费用

2024-11-16
关于不动产遗赠的税务问题,可以向受赠方征收3%的契税。然而,如果是涉及到遗产继承,则无需征收契税。遗产继承是一项法律制度,指的是在被继承人生前拥有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转归于有权获取此等财产之人的法律制度。请注意,继承房产过户手续需要支付以下相关费用:首先,需要支付继承公证费用,费用金额依据评估价的2%或受益额的2%而定;其次,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差异,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进行计算;再次,房产继承过户费用,包括100元登记费以及5元的权证印花税;最后,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则可享受免契税待遇。但是,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则需要缴纳1.5%的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以下情况可以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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