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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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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这样做显然违法,建议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法条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工资一般都是先做后付的,本月30日支付上一个月的收入。 2、请辞的员工,在一个月内必须保持正常上班,原则上不能请事假。事假是没有工资的。 3、工资结算必须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后支付,也就是6月20日结算五月份和6月份实际工作日的工资。 综上所析,单位不存在扣押你老婆工资的行为。6月20日你老婆必须到工厂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费用。
最好和公司人事确认下发薪日期和计薪周期。比如说,发薪日期为每月15日,计薪周期为当月1日到当月月底,那在9月15日会发8月1日到8月31日的工资,那你的工资会按2000计算10日到31日的工资。而在10月15日发9月1日到9月30日的工资时,会分两部分计算,9月1日到9月10日按2000来算,9月11日到9月30日按3000来计算。如果存在压工资的现象,这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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