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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到的属于一房二卖的行为。如果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返还已经支付的房款,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房屋虽然...
一房两卖判决会支持不能获得房屋产权的买受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根据《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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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卖方一房二卖导致纠纷的,可以先协商处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造成的损失。如果对方拒绝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作为买受人,要考虑的是能不能得到房屋,如果涉及一房二卖,合同虽然有效,但很可能得不到房屋,那么就要考虑解除合同,请求出卖人返还房款并承担不高于已付房款一倍的损失;如果能得到房屋,那么就请求买受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买受人不愿意要房屋,那么就要考虑是否有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如果有则解除买卖合同。没有,就只有违约解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同时可以请求降低标准。另外,对于付款顺序、房屋交付、办理过户等条件,要完全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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