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未办理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吗?

2022-10-26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导致收养无效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1、收养主体不合格: (1)收养人不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2)被收养人不合格。被收养的人已满14周岁、不属于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弃童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因自愿性有瑕疵而导致收养无效。 3、因合法性不具备而导致收养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综上可知,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是无效的。延伸补充:收养公证书()××字第××号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住址)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住址)被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兹证明被收养人×××的生父母自愿将×××(被收养人姓名)送给他人收养,收养人×××、×××愿意收养×××为养子(女)。经审查,该收养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条的规定,其收养关系自公证之日起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年×月×日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