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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疲劳驾驶是指驾驶员每天驾车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或因睡眠不足、体力消耗过大等...
疲劳疲劳是指驾驶员每天驾车超过八小时,或者从事其他劳动体力消耗过大或睡眠不足,以致行车中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交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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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由长时间集中于单调连续驾驶引起的。 驾驶的时候生理性疲劳和精神性疲劳并不一定会同时出现。有时候身体并不觉得累,但是连续驾驶让司机感到精神疲劳。反过来说,有时在长时间驾驶之后,尽管身体很疲劳,但因为驾驶环境的变化司机仍保持精神集中。因而,司机还是可以继续驾驶的。这两种疲劳有所区别但又有所联系并相互制约。如果司机是生理性疲劳,由于某种意志力或努力,司机仍然可以继续开车一段时间,但决不能持续太久,否则,过度疲劳不仅会对司机生理和精神健康有害,并且很容易导致一些本可以避免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遵循驾驶生理和心理规律是必须的不可忽略的。
高速公路行车比普通公路行车更容易疲劳和打瞌睡。国外一项调查试验称,高速公路上驾驶员打瞌睡的频率大约是1次/45km,而且经常是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睁着眼睛睡1~4秒。造成驾驶员头脑清醒程度下降、产生疲劳和瞌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高速公路具有很强的催眠作用。因为在高速公路特有的道路条件(道路平坦、线形较直等)、交通条件(车速高、车流量大、干扰少、无交通信号等)、周围环境(车外景色单调、车内发动机噪声单一、车身座椅等有节奏的振动等)以及驾驶操作简单、坐势呆板等综合作用下,造成了对驾驶员长时间的简单、重复、单调的刺激,从而导致其头脑清醒程度下降。据统计,在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总数中因驾驶疲劳和打瞌睡引发的交通事故约占20%。
公安部123号令有明确的规定: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6分。此外,长时间熬夜或睡眠不足,过度疲劳影响安全的也属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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